疫情期间,律师异地阅卷方便快捷,希望大力提倡
疫情期间,律师异地阅卷方便快捷,希望大力提倡
今天徐律师成为疫情期间第一位在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完成异地阅卷的律师。徐律师代理的某案1月17日移送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徐律师第一时间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取得联系,并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绑定案件。春节前徐律师预定了2月1日前往榆林的机票准备阅卷,但一场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国,春节假期延长,2月1日的航班取消,改签到2月11日,临行前航班又取消,又改签到2月10日(因2月11日返回航班未取消,故改签为2月10日航班,早一天去榆林),但是这段时间疫情发展迅速,封小区、隔离、限制异地流通等等最严防控措施,航班再次取消。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办案指导意见,明确表示不延长办案期限,这导致律师阅卷工作陷入被动,徐律师担心审查起诉结束了,还无法完成阅卷,无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鉴于这种情况,徐律师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高阳同志沟通,希望异地阅卷,高阳表示检察院一定全力保障律师阅卷权,可以异地阅卷。2月24日徐律师向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案管办提出异地阅卷申请。新城区检察院案管办马欢欢同志立即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高阳同志沟通阅卷事宜。2月25日马欢欢同志告知电子卷已刻盘,随时可取。真是太高效了,令人非常感动。疫情期间,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仍然坚守工作岗位,我们应该向他们表达敬意,徐律师特别要向府谷县检察院案管办的高阳同志和新城区检察院的马欢欢同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