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借款、多个账户,诉前保全怎么冻
A公司因项目资金短缺向B公司借款一亿元,与B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并承诺将其全部股权质押给B公司。然而B公司履行了出借义务后,A公司不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B公司还本付息,而且一直没有为B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B公司认为其借款的风险已经失去控制,便停止向A公司借款,于2020年5月前往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并委托本所王旭、张举会律师代理其与A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王旭、张举会律师经过仔细研究确定了诉讼方案,决定根据合同约定先向A公司发函宣布A公司所借款项全部到期,并对A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诉前保全。由于A公司名下共有四个银行账户,而诉前保全阶段法院又不能使用司法查询系统,无法确定A公司那个银行账户有资金,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争取最好的诉讼结果,在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后,律师决定先向法院申请对A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余额冻结,如余额冻结不足再向法院申请将保全裁定中确定的保全银行账户额度平均分配,对A公司的四个银行账户进行限额冻结,最终在律师的协助下执行法官在一天内冻结了A公司名下四个银行账户总计四千八百余万元存款额度,完美的完成了对A公司的诉前保全。
被告A公司在律师的调解下最终与B公司达成和解,并于本月向委托人B公司清偿了全部借款本息,B公司撤诉,本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