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圆满解决,客户送来锦旗
2021年6月11日上午,杨女士为本所送来锦旗,对本所律师的代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2021年5月10日,杨女士一行三人来到本所寻求法律帮助。经了解,杨女士2017年从同村村民李某处购买了三套城改房,但是李某及其儿子王某以李某是精神病人为由将杨女士起诉到雁塔区人民法院,要求判决杨女士返还房屋。只剩20天的时间就要开庭了,而且杨女士了解到李某聘请的是某知名律所的资深律师,杨女士焦急万分,于是慕名找到许小平主任寻求法律帮助。
本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刘杰律师担任杨女士的委托代理人处理本案。刘杰律师在详细研究案件情节后制定了应诉方案。
在开庭前,刘杰律师去村委会、城改办、高新管委会等单位调取了李某及其儿子王某的安置资料,了解了当年的安置政策。并且多次与杨女士沟通案情、起草相关法律文书、调整证据目录。
开庭当天,对方提出了李某的精神病人残疾证、安置协议、选房公证书等证据资料。刘杰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在当庭予以反驳,并且通过向法庭发表律师代理意见的方式详细论证了李某在签约当时精神状态正常、具有签约能力,杨女士对于涉案房产是有权占有,李某在离婚后王某随李某前夫进行了安置,王某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等观点。最终人民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劝原告李某进行调解。
庭审结束当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还确认了在未来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李某为杨女士配合办理涉案过户手续的义务。
本案在开庭后当天中午,当事人就领到了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该案快速结案,离不开律师全程专业谨慎的代理工作和辛勤努力的拼搏争取。
是日,委托人杨女士及亲属向本所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