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但是在出借款项时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尤为重要。首先一定要有一份书面的借条,其次大额的借款一定要用转账的形式而非现金交付,转账时最好备注为“出借款”,这样就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借贷关系痕迹。 近年来因借条书写不规范导致借贷双方权益受损,进而引发纠纷、对簿公堂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团队每年都能代理好几起因借条书写不规范而产生的纠纷。因此在借贷关系中,书写规范、内容明确的借条就显得尤为重要。 2020年12月31日,为适应《民法典》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修改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那么在新的《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下,我们应该怎样出具完善的借条呢?我们根据多年来代理大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经验,整理出一份相对完善的借条,供大家参考: 借条① 本人小明为购买房产②,今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③向好友(此处根据实际表明双方关系)华华④借到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⑤,月利率1%⑥,于xxxx年xx月xx日借款到期时⑦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月利率1.2%⑧计付逾期利息至付清之日。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出借人)违约,守约方(借款人、出借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⑨。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受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⑩ 保证人小钱,对上述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期届满日起2年⑪。 借款人:小明⑫ 身份证号: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⑬ 保证人:小钱 身份证号: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上示借条模板有13处关键点,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一下为何要如此书写: ①凭证名称。名称写“借条”比“欠条”、“收条”等更好,欠条虽然也是民间借贷中有时会被用到的名称,但欠条反映的是交易过后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标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一般情况下反映的是欠款关系(比如因买卖货物后欠付货款而出具)。二者相比之下,借条能够直接反映借贷关系,而欠条无法直接反映该款项系因借款而产生,如果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欠条会导致出借人产生更高的举证责任。 谨记,万万不可写为“收条”。因为收条表示的是债权人在收到欠款时向债务人出具证明还款事实的凭证,收条反映的仅仅是给付关系,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一般是用来消灭债权的。 ②借款的事由。注明借款事由能够防止借款人在诉讼过程中用其他事由抗辩。如果未能注明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写成“兹向好友xxx借款......”,再者借款的用途一定要合法,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将是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用途后仍然出借的,借贷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③交付的方式。由于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借款关系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即债务人抗辩债权人并未实际交付借款)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已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所以,打了借条,最好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的交付方式出借款项,在发生纠纷时,可以用借条+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 由于大多数的借贷关系发生于亲朋好友之间,借款金额小且使用现金交付,很少有人会有借条意识。在这,笔者提醒各位,无论亲友,一旦与他人发生借贷关系,最好还是能够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做到防患于未然。如果是以小额现金出借,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今收到某某现金出借款人民币XX元整”或“今向某某借到现金人民币XX元整”的书面证明。 如果借款人借款时要求出借人将款项转入第三方账户,必须在借条上注明“借款人XX要求将出借款转入第三人XX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由其代收”。 如借款系多次分批给付,最好在借条上注明每笔时间及金额。 ④双方关系。依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因此,在借条中表明借贷双方的关系,能够证明不是向“不特定多人”出借。 ⑤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写清楚大小写,防止被篡改,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出现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一般以大写金额认定,除非有证据证明所借钱款是小写金额。另外,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中将“元”写成“圆”也是可以的。金额上最好按上手印。 ⑥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25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所以如有利息要明确约定,且双方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借条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借条没有明确约定利息则视为无利息。 ⑦借款期限。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后3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3年诉讼时效不会开始计算,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因此,大家在出具借条时,要么不约定借款期限,如果约定了,一定要注意3年的诉讼时效。如果快过了诉讼时效对方还未还款,可向对方进行催收,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并保留催收的证据,诉讼时效就会从催收之日起中断,重新计算3年。 ⑧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时间返还借款,可约定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不管是借款期间的利息还是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都不得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⑨诉讼成本。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诉讼当事人对律师费等诉讼成本没有明确约定,法院是不支持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所以诉讼成本等费用也应预先明确约定。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定标准,该部分约定将无法获得法院支持(但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除外)。 ⑩送达方式。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普遍面临“送达难”的问题。在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法院只能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费时费力,将送达周期拉得很长。如果在借条中约定了送达地址,大可不必担心送达难的问题,节约时间,提高诉讼效率。 ⑪保证人:如有人愿意替借款人提供担保,须在借条上加上⑪的内容,明确由保证人对借款本息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样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时就有权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保证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可中止、中断、延长。保证期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⑫借款人。借条上借款人(保证人同样)必须签名捺印,而且尽量要当面签名捺印。借款人(保证人)所签姓名须与其身份证所载姓名一致,而不能是别名、绰号、小名,曾用名也不建议。借条上需附借款人(保证人)身份证号,最好在出借款项时要求借款人(保证人)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对其身份证拍照留存。 此处特别提醒,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出借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因此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属于已婚状态,建议要求其夫妻二人共同在借款人处签名,这样如果因借款人逾期未还款而提起诉讼,在法庭上出借人就不需要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另行举证,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条,法庭直接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⑬时间:借条上的落款时间最好与出借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