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项目系列之十四 | 我所乡村振兴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为《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提出第二次修改建议 2022.9.13本站讯
TIME:2022-09-13 09:20 | VIEWS:

2022年9月5日上午,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研讨会,会议由乡村振兴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宋程程律师主持,李小平、胡思凡、刘自越律师以及实习律师付震参加了会议。罗震东、王宏元等其他几名律师因公外出未能参会,但都通过线上修改的方式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
宋程程主任指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法律工作者的应尽职责,律所乡村振兴法律实务研究中心要切实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为《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乡村振兴法律实务研究中心李小平律师表示,为乡村振兴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提出专业意见是研究中心的业务专长,也是研究中心的光荣使命,大家一定群策群力,采取理论和实务相结合方式为条例修改稿的修改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研究中心律师立足现实,紧扣主题,提出了明确的修改意见,如在第七条中明确政府在鼓励支持农民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同时,首先应当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第九条中为了更好地监管下级在具体落实层面上是如何操作的,增加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制度。在递交《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第一次修改稿后,第二次(修改稿)征集意见时,我们发现修改稿中采纳及部分采纳(草案)修改建议共计14处;经过两个半小时的研讨,在第一次修改的基础上,我们坚持第一次修改的其中5处,最终形成了建议修改条(款)共计20处的《条例修改稿修改建议书》。制定《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修改稿)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具体措施,对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关注条例的制定进程,力争发挥专业优势,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