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者被公司违法解聘怎么办?律师坚持两年余帮其讨回公道2022.12.6本站讯(图1)

务工者被公司违法解聘,该怎么办?当事人李师傅和律师锲而不舍,经过两年多努力终于讨回公道,李师傅的维权过程对有类似经历的务工者具有借鉴意义。

李师傅2006年12月入职西安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从事汽车销售工作。2009年初,他就职公司被一家上市公司收购,但他仍继续留任,被上级公司以任命形式多次变更用工主体。2019年起,李师傅所在的汽车销售公司销售业绩下滑。同年4月,上级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以暂停缴纳社保和不予批准病假等事由要挟,强制他确认自己连续两季度绩效考核D级,即不合格。为此,李师傅找到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刘昕雨律师寻求帮助。

刘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用人单位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建议李师傅依法维权。李师傅便委托刘律师为其代理维权事宜,并在刘律师指点下收集2006年至2019年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任命通知等材料。

经过梳理,刘律师认为,双方劳动合同尚在存续状态,李师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时机尚不成熟,便制定“先致函后行动再仲裁”的思路,以确认用人单位违法事实。此后,刘律师先后起草4份函件,在李师傅和用人单位沟通的关键时间节点发出,进而以不再到岗方式对抗用人单位的蛮横管理行为。其后,用人单位以李师傅不到岗系旷工为由解聘了李师傅。李师傅以用人单位解聘行为违法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向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加班工资等共计30余万元。

仲裁中,用人单位承认大量于己不利的事实,但仲裁裁决却出人意料。仲裁委员会认可李师傅出具的任命通知的真实性,却不认可他的连续工龄,而是以他和用人单位签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起点为劳动关系起始日期;认可李师傅提供的考勤记录复印件的真实性,却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李师傅索要加班工资的请求;在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解除李师傅劳动合同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却认定用人单位解聘李师傅合法。

在刘律师的建议下,李师傅向法院提起诉讼。半年后,案件一审开庭。案件一审判决确认用人单位解聘李师傅违法,但对李师傅的连续工龄起点认定仅从2018年变更为2013年。李师傅和刘律师沟通后,决定继续上诉。

半年后,案件二审开庭。由于刘律师和李师傅对二审中可能发生的情况预估充分,材料准备充足,经过3次庭审将案件争议点全部厘清,促成二审判决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支持了李师傅对工龄认定,判决用人单位向李师傅支付各项赔偿共计30多万元。至此,历时两年多,经过3个阶段、5次庭审,刘律师帮李师傅打赢官司。

“庆幸自己始终未放弃。”“庆幸遇到你”。 刘律师和李师傅互发短信感慨。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