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高空坠物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受害者如何依法维权?5月10日,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将开展线上直播普法,为您把这些事说清楚。
随着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城市高楼越来越多。但因为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屡有高空抛物、高空坠物事件发生。2021年3月,江苏溧阳市人民法院宣判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被告人徐某某因与他人发生争执,先后将两把菜刀抛至楼下,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某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但构成高空抛物罪,遂做出前述判决。
2021年9月,西安男子李某参加婚宴后心情郁闷,为泄愤从27楼向下扔酒瓶,导致小区两名住户的汽车、三轮摩托车受损,邻居报警。2022年5月,未央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这也是西安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
高空抛物频频发生,成为“悬在城市上空之痛”,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有效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提出,对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高空抛物罪,将高空抛物行为正式“入刑”。
业界认为,想要对高空抛物行为“标本兼治”,需要社会公众形成共识。只有公众心里真正意识到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是要“吃官司”的,才能真正减少高空抛物的发生。为此,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徐晓云刑辩团队将于5月10日19时,开展“我是辩护人”线上直播普法活动,该律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徐晓云律师和刑事部资深律师曹一,将为公众普及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的区别、高空抛物者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受害者如何依法维权、辩护人就高空抛物罪的辩护技巧等法律知识。
想观看直播的读者,可扫二维码进入直播间,也可通过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官方微博、今日头条、快手、抖音号等平台观看。或者通过安康市委政法委官方微博号“安康政法”、官方抖音号“安康政法”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