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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受损,可否诉求精神损害赔偿?2023.8.15本站讯

TIME:2023-08-15 07:25 | VIEWS:

名誉受损,可否诉求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报业全媒体编辑:张睿 2023-08-13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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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受损,可否诉求精神损害赔偿?2023.8.15本站讯(图1)

被人贴大字报辱骂、污蔑,名誉权受侵犯,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为当事人予以精神损害赔偿,这样的诉求会得到支持吗?近日,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李露、马文婷律师代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王女士和韩先生是大学同窗,二人研究生毕业后双双留校,随后结婚,成为同学眼中幸福的一对儿。然而,2021年7月开始,王女士陷入痛苦中。一位谭女士频繁向她手机发送充斥侮辱性语言和恐吓用语的短信,捏造王女士个人隐私。

原来,韩先生出轨谭女士,谭女士此举就是为了逼迫王女士离婚。在韩先生保证和谭女士断绝关系的情况下,王女士对谭女士的行为未予理睬。但对方变本加厉,向王女士家人发送侮辱、曝光王女士隐私的短信,致使王女士生活受到困扰,还患上抑郁症。尤其是2022年底,谭女士在王女士住所外及单位,张贴大字报,用淫秽词语污蔑王女士,严重影响王女士和家人的正常生活。

无奈之下,王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谭女士做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之后,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谭女士消除对自己造成的影响并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案件审理中,谭女士同意向王女士赔礼道歉,但认为自己的行为未给王女士造成经济损失,拒绝给予精神抚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本案中,谭女士的行为导致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对王女士的社会评价降低,严重侵害王女士名誉。最终裁定:谭女士向王女士赔礼道歉,并将道歉内容在王女士单位及其居住小区的公告栏内张贴,赔偿王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为啥法院支持王女士诉求,名誉受损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律师表示,本案中,谭女士的行为侵害王女士名誉,影响其正常生活,并给王女士心理、精神造成伤害,法院结合名誉受损的事实和过错程度,作出的判决合情、合理、合法。

两位律师指出,一般情况下,侵犯名誉权属于民事案件。侵权人要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是否支持,以及赔偿数额的认定,法院会结合案件情况、侵权人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害结果等,给予综合考量。《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公民在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完全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精神抚慰金。

当然,如果侵犯名誉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侵害行为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李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