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丨张举会律师无罪辩护实战:恋爱期间接受男友转账,分手后竟被起诉诈骗?
无罪辩护是指刑事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委托的辩护律师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自己及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陈述的一种方式。无罪辩护在司法实践中是相当困难的,也非常考验律师的辩护水平,做无罪辩护意味着律师以法定或客观的事实,再加上充分的说理,来说服法庭对被告人不予定罪,无罪辩护的成功是对当事人权益的最大保护,是律师价值的充分体现。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刑事部,特别推出“刑事和解”系列专题。通过详细剖析一系列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刑事和解的法律原则。为大家带来实用法律知识,提升大众法律素养。
· 刑事和解与无罪辩护案例(一) ·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年轻人的观念也变得更加开放,恋爱期间同居的现象屡见不鲜。与此同时,因谈恋爱相处或分手而发生纠纷也已经变成了一种常态。古人云“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类纠纷往往纷繁复杂,夫妻之间尚且难以说清,外人就更加难以辨别是非对错了。
· 案情回顾 ·
· 辩护要点 ·
张举会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深入的案件分析和证据搜集。他对案件材料进行了详尽的梳理,并通过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从中挖掘出案件的真相。
张举会律师认为:此案是因男女朋友谈恋爱分手引发的经济纠纷。恋爱期间及分手前后男女双方互相给付礼物、互送资金都是生活中普遍存在的行为,但是由于双方间这种来往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私密性和随意性,一旦发生纠纷只有他们两人能说清楚,外人包括司法机关都是无法调查清楚,因此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对双方更为公平。
于是,张举会律师围绕着“无罪”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
1)本案是以谈恋爱分手引发的婚姻经济纠纷,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司法机关不应该以刑事手段介入,只要不是骗婚就不构成诈骗;
2)本案短信截图是大壮自己打印好交给公安机关,不是公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提取,应当予以排除;
3)本案没有电信部门的原始记录,大壮自称找不到手机的理由不成立,短信截图在内容与时间上互相矛盾,无法确定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4)公安机关进行鉴定的大壮手机卡被其进行过多次数据恢复,已不是最原始的检材,并且鉴定结果显示的部分短信内容与大壮提交的短信截图也有矛盾之处,不能排除大壮篡改或编造虚假短信的可能;
5)转账记录只能证明一方转钱而另一方收钱,不能证明钱款是通过诈骗手段获取。
张举会律师还结合生活中的一些日常常识和本案的具体情况指出:首先,大壮和小美同居,小美不具有发送手机诈骗短信的现实基础;其次,发送诈骗短信与转钱之间中间隔了近4个月,在此期间小美还多次向大壮提出借钱还帐,因此不能证明分手时支付2万余元与诈骗行为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最后,大壮的种种反常行为表明了其有可能制造虚假短信记录,如:大壮明明在报案时保存有最原始的手机记录,却告知手机丢失等。
基于上述理由,张举会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小美诈骗罪不成立,法院应当宣告小美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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