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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商铺成泡影,律师另辟路径维权益

TIME:2019-06-04 10:02 | VIEWS:


购买的商铺成泡影  律师另辟路径维权益
 
购买的商铺支付了百万余元的购房款,不仅没有预售证,而且还发现开发商已经人去楼空了。西安市的陈女士和张女士急坏了,特意前来咨询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据了解,两位女士购买的商铺位于西安市自强西路的某棚户区改造项目,系包括村民安置楼建设及商业开发为一体的城市综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种标示牌记载的项目实施主体均为H公司,该项目的商业开发至今并未动工建设。
陈女士、张女士手中分别持有的2014年、2015年签订的商铺认购合同原件记载,其分别作为买受人,认购了上述项目的两个商铺,但合同的出卖人均记载系B公司,而B公司已人去楼空,且购买商铺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眼看购买的商铺已成泡影,陈女士、张女士欲委托路航、王智林律师通过诉讼途径索要逾百万元的购房款及相关损失。
鉴于B公司并非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且多位买受人起诉B公司、但B公司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实际情况。二位律师并未当即接受两位当事人的委托,而是通过数次走访该项目施工现场,多次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工商部门等多方调查、了解该项目立项、实施相关情况,在确定将H公司、B 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承担共同责任的诉讼方案后,才与两位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诉讼期间,二位律师在积极依法行使律师调查权的同时,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多达12份调查令,向政府部门、银行单位等全面收集H公司、B公司以及另外两个相关公司的全部涉案证据,并认真、仔细准备全案诉讼材料。自2017年9月起,经过一年零九个月的一审、二审多次开庭与专业工作,终于在2019年5月为两位当事人赢得了由H公司、B公司承担共同责任的胜诉终审判决。
2019年5月31日,满怀感激之情的两位当事人及家属,向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及路航、王智林两位律师致送锦旗以表敬意!

购买的商铺成泡影,律师另辟路径维权益(图1)